| 2002年四月,市政府组建市国土资源局,不再保留原市土地管理局和原地质矿产局,将建委的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人员编制19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1名,单列编制6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办公室2名,计划财务科1名,法规监察科2名,规划与耕地保护和资源地质环境科2名,地籍和测绘管理科1名,土地利用管理科2名,矿产开发和地质勘查管理科1名,纪检组(监察室)1名。
全市设置市国土资源局新芜分局、镜湖分局、马塘分局、鸠江分局,为市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各分局主要职责是:
负责驻在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地籍、登记、发证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土地隐形市场清理工作;协助市局完成执法巡查任务和矿产资源管理;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驻在区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市局做好驻在区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的前期工作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个分局共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新芜分局6名,镜湖分局6名,马塘分局5名,鸠江分局4名。各分局领导职数分别核定2名。
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四个事业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
市土地征迁安置事务处
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队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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